问题 | 盗窃罪只有共犯口供能否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仅仅依赖于同案犯的口头陈述往往无法独立构筑出足以指控盗窃罪的定罪依据。
在此类刑事法律程序之中,要实现合理且有效地判罪,必须集结成一条严密且无疏漏的证据链条,以保证所收集到的证据具备足够的确凿性、充分性以及可靠性。 然而需明白,同案犯的口头声明往往被视为言词证据,其主观色彩浓厚且容易受到各种因素影响而发生变化。 若仅有同案犯的口头陈述作为唯一的证据来源,却缺乏其他客观证据来相互印证,那么就很难确保案件事实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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