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系指犯罪人以非法据有为意图,擅自将原本应由其保管之他人财产、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且拒绝归还给受害者的违法行为。
该罪行的构成要素主要涵盖了以下四个关键环节:首先,犯罪客体: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对象乃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 其次,犯罪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犯罪人将他人委托其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较大,同时又拒绝归还给受害者; 再次,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年满十六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本罪的犯罪嫌疑人; 最后,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即犯罪人明知属于他人委托其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却仍然非法占为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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