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是否必须受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探讨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素时,我们必须记住,受伤与否并非判定该罪名成立的唯一标准。
事实上,针对聚众斗殴罪的法律规定中明确指出,这一犯罪既可以是旨在向他人施加报复打击,也可能出于争夺领地、树立威望等不合法的利益驱动,而对某个特定个人或群体实施暴力,并可能导致包括死亡在内的严重后果。 因此,尽管在聚众斗殴过程中无人受到身体伤害,若存在有组织、有计划地聚集人群互相攻击的事实,破坏了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同样有可能被认定为聚众斗殴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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