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机关
提存机关,是指由国家专门设立接受提存物而进行保管,并应债务人请求将提存物发还债权人的单位,提存机关应是提存的主体。在我国,公证机构应为法定的提存机关。
问题 | 提存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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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 基本内容债务清偿期限届至,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债务人无法按时给付的,债务人可以想向公证处申请提存公证,从而消灭债务,并将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给债权人。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 2、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 3、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或失踪、死亡(消灭)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 1、债的双方在合同(协议)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的; 2、为保护债权人利益,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权人请求将担保物(金)或其替代物提存的。 可以提存的标的物包括: 1、货币(含本、外币); 2、有价证券、票据、提单、仓单权利证书; 3、贵重物品; 4、担保物(金)或其他替代物5、其他可以提存的标的物。 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当事人办理提存公证,应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申请。 2. 提存的物品只限于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贵重物品及其它适宜提存的物品。 办理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为履行清偿义务或担保义务而向公证处申请提存的为提存人。提存之债权人为提存受领人。 (一)申办提存公证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2、已生效且履行期届满之合同或文书(如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或交易双方所拟签订之合同或拟履行之合同(担保提存); 3、以提存方式清偿债务或担保债务履行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债务确实无法履行之证明; 4、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或其他情况及联系方式等; 5、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注意事项 1、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价款; 2、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3、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三)收费标准 提存公证按提存标的物价值的3‰收费。 提存公证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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