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是否构成聚众斗殴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的情况下,仅由某一方当事人实施的行为并不足以构成聚众斗殴罪。
因为在聚众斗殴罪中,需要双方都具有聚众斗殴的主观意图以及相应的客观行为。 聚众斗殴罪是指某些人出于报复他人、争夺势力范围或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多人员形成团伙,相互之间进行暴力冲突,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 而对于仅仅由单方面发起的斗殴行为,如果其攻击力度或情节足以导致他人受到轻伤及其以上程度的身体伤害,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更为严重的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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