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节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拘禁罪,是指在法律法规框架之外,通过捆绑、关押或采用其他强制手段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然而,以下情况通常并不会被认为是非法拘禁罪: 1.虽然具有一定程度的违法性,但是其性质相对较轻、影响范围较小,例如出于恰当时机短期限制了他人自由,并且未造成过于严重的后果,同时能够及时纠正此类行为; 2.如果这种限制他人自由的行为是由合法的职务行为所引发的,例如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强制措施等; 3.当参与者之间具备特定的关联,并且这种限制自由的行为是基于合理的原因而产生的,例如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进行的短期约束和管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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