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侵占罪的标准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乃是一种以非经法律批准或授权而占有为追求,针对代为妥善保管的他人财产、遗忘物品或掩埋物被非法占据为己用,且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却拒绝归还给相关人士的犯罪行为。
在我国现行刑法体系下,侵占罪的成立需要满足如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该犯罪的实施者须为一般性主体,也就是必须要符合法定年龄并且具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犯罪人的主观意图需体现为故意为之,也他们应当明确知晓自己手中所持有的是属于他人的财产、遗失物或埋藏物,而且仍然无视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据为目标; 最后,在客观上则表现为,犯罪人未经许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的财产、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并且涉及金额已经超过了一定界限,同时还采取了抗拒不交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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