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挪用资金罪能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特定的情节和条件下,挪用资金罪的刑罚是可以得到减轻的。
在给予减刑时,我们将综合审慎地评估犯罪人员的认罪态度及悔过行为,包括其是否积极主动地退还犯罪所得等各项因素。 倘若犯罪分子在服役期间能够严格恪守监狱规则,真诚接受矫正改造,并确实表现出了深刻的悔改之意,抑或是具备立功表现的,那么刑期都有可能得到相应的缩减。 而如果该犯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话,根据法律规定,则必须予以适当的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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