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为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罪名为“寻衅滋事罪”,具体指代那些肆无忌惮地挑衅他人,随意进行暴力攻击、骚扰他人,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产,甚至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素相对较为繁琐,其主观方面主要体现为故意,犯罪动机往往是出于寻求刺激、宣泄情绪、逞强耍横等目的。 而在客观方面,则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况: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者;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者; 强行索取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者; 以及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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