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有哪些作案的过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夺罪这一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往往呈现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的特征,即在公共场合或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开地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
通常情况下,犯罪分子会选择在受害者毫无防备或者注意力分散之际,突然采取行动,迅速地夺取财物并立即逃离现场。 例如,当行人为之分心时,他们可能会突然抢走其手中的手提包; 或者在受害者刚刚从商店购买贵重物品走出,尚未妥善保管之时,趁机将物品夺走。 在此类案件中,抢夺行为是对财物的公开夺取,具有明显的公开性和瞬时性。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若在夺取财物的过程中涉及到使用暴力手段或者以暴力相威胁,那么该行为便有可能转变为更为严重的抢劫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