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如何收押财物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又称非法侵吞财产罪,其定义为以非法占据为目的,通过非合法手段将原本由他人保管的财物、已经遗失或被掩埋的物品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并拒绝归还的犯罪行为。
在有关侵占罪涉案财物的收押环节,一般需遵循以下严谨的法律程序进行: 首先,当相关犯罪线索被发现后,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将立即启动立案侦查工作,展开全面而详实的调查取证活动。 若调查过程中证据充足,能够清晰地证明案件事实,那么该案件将会被依法移送至地方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进入诉讼程序的下一个环节后,即法院的审判阶段中,法官将依据掌握的相关证据及严格的法律法规,对被告的行为性质进行认定,判定其是否满足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若被告确实构成侵占罪,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做出判决,收回被侵占的财物或要求被告人进行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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