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没受伤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场景下,即便作为被攻击方并未遭受实际伤害,亦有可能触及寻衅滋事罪的法律红线。
然而,寻衅滋事罪的成立并非仅以对他人身体造成实质性损害为唯一评判依据。 其核心要素在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备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行索取或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产,以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特性。 例如,若行为人在公共场合毫无缘由地侮辱他人,且情节恶劣,便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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