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由谁先受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的相关情况通常由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然而,若涉及到需告知才予以处理的侵占案件,则由人民法院直接负责受理。 侵占罪主要定义为,基于非法占有之意图,将为他人保管的财产、被遗忘物或被掩埋的物品擅自据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值以上,当事人仍然拒绝返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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