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银子商开设赌场罪如何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金融交易领域中涉及到网络银钱商人开设赌场,判处其相应刑罚时,往往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全部事实情况,包括情节恶劣程度以及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同时结合罪犯自身对待罪行的认识和悔过表现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衡量。
一般而言,对于此类行为,法律规定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金; 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缴纳罚金。 然而,当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通常会被视为“情节严重”: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人民币三万元及以上;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人民币三拾万元及以上;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次及以上; 4.建立赌博网站之后并通过提供计策给他人组织赌博活动,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人民币三万元及以上;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人民币三万元及以上; 6.为赌博网站招募次级代理人,并同意由下级代理人接受投注; 7.诱骗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活动; 8.其它一切被认为具有严重情节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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