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理由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许可将代替他人管理或监管的他人之财、遗忘之物或者被掩埋之物违法占有为自有所有,并且数额较大,拒绝上缴或归还给原主人的行为。
侵占罪得以构成的关键原因在于,它旨在保障财产的合法占有以及其所有权的稳定性。 在他人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进行保管,或者行为人发现了遗忘物、埋藏物的情况下,行为人负有妥善保管并归还原主的责任与义务。 若行为人违反此种义务,擅自将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且拒绝上缴或归还,便会对正常的财产秩序及社会间的信任关系造成严重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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