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起诉对方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欠款未偿还问题较为严重之际,其行为很有可能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界定的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然而,这一涉嫌违法犯罪的定性必须在综合特定案件实情进行具体分析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其中将考虑到诸多要素,例如债务人是否有履行还款责任的实际能力、是否存在蓄意逃避债务偿付的意图、以及是否实施了诸如掩藏、转移等恶意回避执行的行动等等。
若发现在现实中债务人具备履行还款的实际能力,却以明显恶意规避、拒绝的方式拖延债务偿还,同时又采取了诸如资产迁移、财务隐匿等隐蔽手段来阻碍执行,那么可以基于这些事实初步判断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反之,倘若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债务人实际上真无能力支付债务,那么便不能将此定性为创立该项罪名的条件。 因此,面对这类情况,我们必须依据不同情境及充分可靠的证据资料做出评估,以此决定是否对对方提起相关指控以构建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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