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构成聚众斗殴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聚众斗殴罪系指为了打击报复、争夺势力范围或是其他不当利益,而集合众多人员形成紧密团伙进行打斗,从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
要构成本罪行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主观层面上,须有故意犯意,表现出有组织、有预谋的聚众斗殴意图; 2.从主体层面上看,本罪的实施者是任何年满十六岁并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在客观方面,其表现形式为召集众多人员结成团伙进行打斗的行为。 其中,"聚众"是指聚集三人及以上的人群,"斗殴"则是指双方或多方使用暴力手段相互攻击; 4.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即社会公众生活中所应遵循的各种共同生活准则和秩序。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聚众斗殴往往涉及到大规模的人员参与、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因此,只要实施了聚众斗殴的行为,便有可能触犯刑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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