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性双方都愿意算猥亵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状况下,若是男性两方在自愿且平等的条件下进行的身体接触,那么这种行为并不构成猥亵罪。
然而,猥亵罪的定义是指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来强迫他人进行性行为或者对女性进行侮辱的行为。 因此,判断是否构成猥亵罪的关键就在于“强制”这个要素。 若男性两方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行为,并未涉及到任何形式的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那么这样的行为便不符合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在某些特殊的环境和情境中,这种行为可能会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甚至是相关单位、场所的规定,从而可能会面临其他法律法规的制裁或处罚。 总的来说,根据猥亵罪的法律规定,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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