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分性质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盗窃罪的性质大抵存在着区别。
鉴于此种犯罪行为的情节轻重程度、所涉及到的被盗物品价值额大小、实施盗窃时而采用的方式方法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影响等等诸多方面的多样性特征,因此我们在讨论和分析盗窃罪的性质时务必要全方位地考虑以上各个因素。 如此看来,诸如屡次进行盗窃、利用他人房屋作为犯罪场所进行盗窃、在现场使用凶器进行盗窃以及扒窃等恶劣行径,无论盗窃物品的价值额度如何,均已具备了构成盗窃罪所需的要件,其性质自然相对更为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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