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起诉后坐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欠款未偿清的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环节之后,被执行方由于资产耗尽或失去工作能力等原因,往往无法按期支付债务,从而陷入生活窘境。
在此种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第五项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终止执行程序。 这就意味着,若被执行方确实无力承担债务,并且满足上述条件,那么他们将无需为此承担刑事责任,甚至可能避免入狱之灾。 然而,如果被执行方具备偿债能力却故意拖延或拒绝履行义务,那么他们可能会因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面临刑事指控,进而面临牢狱之灾。 然而,这一问题属于刑事法律领域,并不包含在《民事诉讼法》的规范范围内。 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仅凭欠款未偿清这一事实提起诉讼后,被执行方并不必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除非存在其他适用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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