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银行钱算不算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拖欠银行款项之事项,通常并不被视为侵占罪的范畴。
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将原本应由自己保管的他人财产、遗忘物或埋藏物擅自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又拒绝归还给权利人的行为。 然而,对于欠银行款项这一问题,其性质往往属于民事借贷纠纷,如贷款、信用卡透支等情形。 若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借款之时并无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仅仅由于经济状况不佳等客观因素导致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则此类行为并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然而,倘若借款人在借款之初便怀揣着欺骗银行资金、恶意逃避还款责任的不良企图,且采取了诸如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等欺诈手段,那么便有可能触犯贷款诈骗罪等更为严重的刑事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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