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才能构成抢夺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夺罪,亦称“抢劫”、“夺财”等等,是指犯罪分子通过隐蔽或者公开的手段,在他人未曾预料和防范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据为己有的犯罪行为。
一般而言,构成此罪必须满足下列四个重要认定要素: 首先,犯罪者主观上具备明确的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意图; 其次,从客观行为上看,必须是实质性地实施了公然夺取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这种夺取方式通常令人措手不及; 再次,被抢夺的财物必须达到法律所规定的特定金额标准,方能构成犯罪;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抢夺行为必须发生在公共场合或他人的私人场所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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