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盗与捡拾如何界定盗窃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未经许可擅自获取他人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与之相对应的,捡拾则是指在无意间发现并拾集他人遗忘或者遗弃物的行为。 我国法律对于盗窃罪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屡次进行盗窃、进入他人住宅内进行盗窃、随身携带武器进行盗窃、采用扒窃方式进行盗窃等行为均构成盗窃罪。 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因此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者,可视为“数额较大”。 盗窃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客观方面则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 然而,捡拾行为通常并不带有主观恶意,而且所拾获的物品往往是原所有人遗忘或者主动放弃的。 但是,若捡拾者在知晓失主身份的前提下,仍然拒绝返还其财物并且该财物价值达到一定程度,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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