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怎么才算轻微的犯罪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帮信罪中轻微犯罪行为的认定,往往需要综合斟酌多种要素。
举个例子来说,针对犯罪人的犯罪动机与目的进行考察时,若为首次犯罪或者偶尔触犯刑法规定,且由于法律知识匮乏而步入歧途,这类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相对于严重犯罪可能会有所减轻; 在考量犯罪情节这一维度上,如果涉案的银行卡数量有限、支付结算金额不高以及违法所得较少,那么其对犯罪后果所产生的影响也相应地较为轻微; 此外,还需关注犯罪人在犯罪之后的表现,例如是否能够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是否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是否愿意积极退还赃款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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