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能否构成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欠债不还款的行为并不必然符合侵占罪的定义与范畴。
侵占罪,其犯罪构成要求行为人为谋取自己私利,利用职务上或业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的财产据为己有,且该行为须达到特定的数额标准,并且在被追讨后仍拒绝返还的。 然而,在借贷关系中,出借人基于对借款人的信任将资金授权借款人进行使用,故借款人在决定借款之前通常并无非法占有出借人财物的主观意图。 然而,若借款人在借款过程中便心存恶意,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获得借款,且借款金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在还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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