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怎么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判断开设赌场罪的具体情况时,我们需要综合多个方面来考虑,其中包括犯罪情节以及正确判断量刑的范围。
总体而言,需要全面分析并考虑到赌场的规模、参赌的人数、赌资的总额度以及违法所得所得等相关细节。 以合理的逻辑分析为依据,对以下几种具体情况进行讨论和研究: 首先是关于开设赌场的规模,如果能够引起更多公众的关注和参与,那么赌场的规模就会相应地扩大; 其次是赌资的总额度,如果赌资的总额度非常大,那么就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最后是违法所得的获取,如果能够获得高额的违法所得,那么也会面临着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例如,当组织三个或以上的人进行赌博活动,并且抽头渔利的金额累计达到了五千元以上; 或者是赌资的总额度累计达到了五万元以上; 又或者是参赌的人数累计达到了二十人以上等等这些情况,都可以被视为“聚众赌博”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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