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广东省判刑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广东地区,盗窃犯罪的定罪量刑需根据盗窃行为涉及的金额、次数、使用手段及侵害的对象等多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量。
通常状况下,当被盗窃之公共或私人财物的价值达到人民币三千元及以上、十万元及以上以及五十万元及以上时,相应的行为应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定义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那些屡次实施盗窃、非法侵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秘密窃取的行为,无论其涉案金额大小如何,均构成盗窃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者,或者屡次实施盗窃、非法侵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秘密窃取的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若盗窃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同样也可能被处以罚金; 而对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并且可能被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