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易所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获取商业利润为核心目标,通过在计算机网络平台搭建赌博性质的网站,或是作为中介机构,为赌博网站提供服务并接收各类赌博投注的行为,皆可视为严重触犯刑法中的“开设赌场罪”范畴。
对于此类犯罪活动的处罚水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参与赌博的人员数量累计达到120人次以上; 其次,赌资总额累计超过人民币30万元; 再者,参与赌博的人员数量累计达到30人次以上并且赌资总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万元; 此外,还包括招募未满法定年龄的青少年参与赌博活动; 最后,违法所得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具体的立案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司法机关会根据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 开设赌场罪;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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