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卡跑分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二十五条的相关法律条款表明,若存在某人借助银行卡实施所谓的“跑分”活动,即将个人的银行账户作为他人转移非法资金的结算工具,并且在未得到中国相关机关批复认可的情况下,这种现象被视为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的业务范畴。
如此一来,此种行为便有可能触及非法经营罪行的法律红线。 对于此类案件的最终裁决结果,将综合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如涉案金额的大小、牵涉人员的数量、犯罪手法的复杂程度以及对金融市场所造成的损害程度等等。 倘若情节严重,当事人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承担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的处罚; 而若是情节特别恶劣者,其可能遭受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附加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的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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