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若在网上销售盗版注册商标的狗粮行为,导致其涉案金额超过七十万元人民币,则该行为将被认定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并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因此,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单处罚金的附加责任。
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结合其他相关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例如犯罪的具体情节、是否存在自首或立功表现等等。
法院将会对上述各项因素进行综合权衡,以确定最终的刑罚裁决。
若违法所得数额确实极为庞大,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减轻处罚的情节,那么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需缴纳相应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