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满十六岁寻衅滋事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倘若一名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触犯了寻衅滋事这一类罪行,比如肆意攻击他人、追逐拦截他人进行辱骂恐吓、强行索取或者任意毁坏公共财物、甚至在公共场所恶意扰乱秩序等等。
若以上行为确实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和社会良好秩序,该涉事未成年人则极有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 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将综合考虑到涉案未成年人的实际年龄、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其对自身所犯罪行的认识及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鉴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完全,法院在裁决量刑时往往会予以适当的宽大处理,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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