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可以自己跟受害者协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对于涉嫌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而言,在其最终被判定有罪之后,是完全有权利与受害方进行赔偿方面的协商的。
尽管该法条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定罪之前是否也可以进行协商,但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是享有与受害人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的法定权益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协商必须要在法律所允许的框架之内进行,并且不能够对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若协商能够顺利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那么受害人是有可能向法院出具谅解书的,而这份谅解书无疑将会对量刑结果产生重要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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