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三人参赌是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之相关规定,所谓的“开设赌场罪”,泛指以营利为唯一目的,开设赌局提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的犯罪行为。
虽有三人参与赌博这一现象,但并不能直接判定其构成开设赌场罪,因为这个罪名主要强调的是开设赌场的具体行为。 若三人参与赌博的行为是由开设赌场引发的,那么开设赌场的人很可能会被视为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者。 然而,仅仅凭借三人参与赌博的信息,我们尚无法准确地判断他们是否已经触犯开设赌场罪,还需依赖于更为详尽的案件事实以及确凿的证据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倘若三人参与赌博的行为属于独立的赌博行为,且未涉及到任何开设赌场的行为,那么他们便不会构成开设赌场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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