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嫌疑人的子女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针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若能同时具备犯罪情节轻微、深刻反省认罪、无重新违法犯罪之虞,及宣告缓刑后不对所居住社区产生严重负面效应等诸多条件,是可依法宣告缓刑的。
而针对年龄未满十八周岁者、孕期妇女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人群,自然也应相应地予以缓刑宣告。 可见,假若犯罪嫌疑人为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且其子女非该案之共犯或受害者,那么依照现行法律法规,他们的子女无需承受刑事制裁。 但是,此亦不代表子女能够完全避免受到该事件的影响,究其原因在于家庭成员间的至亲关系可能将会受到来自社会舆论与心理负担的冲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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