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要求双方是多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九十二条的明文规定,聚众斗殴罪在犯罪主体上不强制性地要求双方均为众多人。
该法条详细阐述聚众斗殴罪所应具备的构成要素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然而其并未特别明确参与斗殴方的数量必须达到多人标准。 仅需主客观相结合,证实确有发生聚众斗殴这一行为活动,换言之,即多人或者更多人共同参与的斗殴事件,并且满足该法条所规定的其他所有构成要件,便可以依法判定构成聚众斗殴罪。 因此,聚众斗殴罪的成立与否,并不以双方都必须是多人作为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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