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要取现金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构成所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非必须以直接取现为前提条件。
该法律条款所要惩处的主要是那些为互联网犯罪提供相关科技支撑或是协助的违规行为。 然而,在特定案件的实际情况下,如果涉及到的取现行为已成为推动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前进的一环,且情节较为恶劣严重的话,这种情况很可能会被视为罪责加重的因素,进而显著地影响量刑判决。 然而,若取现行为本身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且缺乏其他确凿的证据佐证该行为与网络犯罪活动之间存在关联呼应,那么这种纯粹的取现行为或许无法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所以,需否进行取现交易,必须结合具体案件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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