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迫劳动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一、强迫劳动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强迫劳动罪立案标准: 1、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 2、明知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一条 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应予立案追诉。 明知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构成强迫劳动罪的条件是哪些 构成强迫劳动罪的条件如下: 1、主体要件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所谓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 2、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3、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又侵犯国家劳动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强迫劳动罪的成立条件有什么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所谓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 2、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会产生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危害后果,但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 3、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又侵犯国家劳动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强迫劳动罪立案标准有哪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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