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合同诈骗罪的认定的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于合同诈骗罪的界定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关键方面:首先,涉嫌犯罪者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其次,其行动上需要通过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过程,以编造虚假事实或者掩盖真相等手法,从对方当事人手中骗取财物; 此外,被骗取的财物金额大小也是判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根据涉案金额的差异,相关法规设定了相应的量刑范围; 最后,具体情形还包括伪造单位或是假冒他人名义签署合同、利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抵押、在缺乏实际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诱使对方继续共同合作执行合同、接收到财物之后随即消失、以及其他任意手段获取财物等情况。 为了确认犯罪行为的存在,必须具备完备的证据优势,例如书面文件记录、实物证据、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等。 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满足以上所有条件,且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定标准,便可判定其构成合同诈骗罪。 至于具体的量刑标准,则需根据所骗取财物的价值及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综合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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