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追诉期限是从什么时候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对于非法拘禁罪的诉讼有效期应依法予以判断与明确。
根据该法律规定,追诉时效期限的具体长短将取决于案件中犯罪行为所对应的法定最高刑事处罚。 针对非法拘禁犯罪,其法定最高刑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该罪名的追诉时效应为十年。 倘若犯罪行为自实施以来已经超过了这一期限,原则上不再进行追诉。 然而,若存在特殊情形(例如,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追诉),则即便超过二十年,仍可对相关案件进行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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