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帮信罪嫌疑人索赔可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界定,倘若某位人士明晰知晓他人正借助信息网络进行犯罪行为,却依然向其提供技术支持或协助,且情节恶劣者,这种行为便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标准。
若此类行为同时还触犯了其他特定罪名,则将会按照最严厉的刑责方式予以定罪和量刑。 针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分子追讨赔偿能否行得通,我们需要详细审视如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就民事责任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关条款的清晰设定,假如嫌疑犯的行为确实侵害到了您的合法权益,那么您或许有权力索要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弥补损失。 然而,这种情况下往往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方能得以实现; 其次,关于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体系基本不会直截了当地牵涉到赔偿问题。 刑事责任的核心在于对犯罪行为的严惩,而绝非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 再者,如果嫌疑犯的行为违反了行政管理法规,那么他们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例如缴纳罚款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等等; 最终,正如前文所言,如果嫌疑犯的犯罪行为对他人带来了实质性的财产损害,那么受害人同样拥有法律权利要求获得赔偿。 这种时候,受害者通常需要采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发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方能实现自身的权益主张。 总的来说,虽然从法律角度看,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分子寻求赔偿是可能的,但必须通过民事诉讼这个法度依归才能得到实现。 刑事责任并非直接与赔偿问题相关联,而是旨在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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