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几个伤构成聚众斗殴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2条之规定,若要认定为聚众斗殴犯罪成立,应符合下列必备要素:首先,须有聚众斗殴的行为举止,意指众多人员聚集于同一场所进行斗殴;其次,斗殴行为应当属于公开性质,而非私下秘密进行;再者,斗殴行动必须是事先策划好的,而非瞬间冲动所致;最后,斗殴行动必须瞄准特定对象展开,而非漫无目的所有人都参与其中。若个人在斗殴过程中受伤,但并非由聚众斗殴行为直接引发的伤害后果,那么此种情形无法判定聚众斗殴罪成立。然而,倘若个人在聚众斗殴过程中受到伤害,且此人身受伤害触犯了相应法律法规,那么这个人的状况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的严重情节。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其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因此,对于个人是否因参与斗殴而重伤,需依实际情况加以判别。如某人在聚众斗殴过程中受伤,那么其身受伤害的情况便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的严重情节,并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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