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的定罪量刑须满足三大限制性要素:首先,行为人须非法占据了原本由其代理保管的他人财货,亦或是他人物品中的遗忘物和埋藏物;
其次,该等行为应产生了数额较大的财物损失; 再者,行为人须存在拒绝返还或交还已占有的财物之行为态度。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确规定,若上述三项条件齐全符合,则可给予行为人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留监禁或罚款惩罚; 倘若行为造成的财务损失重大且存在其他严重恶劣情节,罪行将升级至二到五年间的有期徒刑,且在该期限内追加罚金作为处罚。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侵占罪历来属于只有当事人亲自行使告诉权的起诉类案件,这意味着只有当受害人提出指控时,才有可能启动对其的刑事追责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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