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中如果不知失主法律会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在侵犯财产权之侵占罪的案件中,被告并不知晓失主是谁,也就是说,被告并未意识到他手中所持有的实际上是属于他人所有的物品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明文规定,该类犯罪性质属于须经被害人告发方能予以审判定罪的犯罪类型。
换句话说,除非受害者向司法机关报案,否则国家机关通常不会主动启动程序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 故而,若受害者未能提起诉讼,则法律将无法对被告采取任何惩戒措施。 然而,一旦受害者决定向法院提起控诉,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深入分析被告的主观心态以及其行为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然后依法做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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