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法院会主动介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罪的确立与量刑关键在于犯罪行为本身及其恶劣程度。
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法院将依循检察院提起诉讼以及递交的证据材料,参照被告人口供及辩护律师提出的观点,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公正裁决。 若审理过程中发现新的证据或事实,可能对定罪量刑产生重大影响,法院有权主动展开调查。 然而,法院的调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不得逾越司法权限。 实践中,法院在审理盗窃罪案件时,通常不会主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除非存在法定情形或发现证据可能存在错误。 法院的核心职能在于审查证据、倾听各方观点并依法做出判决。 如认为有必要补充调查,可请求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证据或重新展开调查。 总而言之,法院在审理盗窃罪案件时,不会主动介入调查取证,但可依法要求补充证据或重新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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