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可以凭银行卡金额定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确指出,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我们并非仅仅将关注焦点集中于涉案人员所持有的银行卡资金额上,更要全面地权衡当事人是否明确知晓他人正在运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同时又向其提供了技术支持或者协助等多方面的情况,以及这些行为的严重性如何。
若涉案人员的行为确实满足以上所有条件,且情节严重的话,那么他们就有可能会面临定罪处罚。 因此,尽管银行卡资金额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衡量情节严重性的参考因素,但它绝非是决定是否对涉案人员进行定罪的唯一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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