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侵占罪可以撤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二百一十二条明文规定,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有权利在正式宣判之前,自行与被告人和解或撤回自诉。
因此,即使自诉人选择了撤诉,如非法侵占罪这种自诉犯罪类型,理论上依然是允许进行撤诉行动的。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款所规定的案件,也就是所谓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并不适用于调解程序。 若非法侵占罪恰好属于此类案件,那么便无法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实现撤诉,自诉人只能在撤回自诉或者与被告人达成和解之间做出选择。 反之,若非法侵占罪并非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畴,那么自诉人就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完成撤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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