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获利需要全部退还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三十六条之明文规定,任何触犯我国刑法的罪犯,若因其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导致受害者遭受经济上的损失,都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罪犯同时被判处了罚金,但其个人财产无法完全支付这笔罚金; 或者是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时,他们首先应承担起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开设赌场这种严重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犯罪行为,如果由此给受害者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罪犯就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条法律条款并没有明确规定罪犯是否需要全额退还其通过犯罪活动所获得的非法利益。 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非法利益会被视为犯罪所得,并将被依法追缴。 然而,是否需要全额退还这些非法利益,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其中包括非法利益的性质、数额大小以及是否已被使用等等因素。 因此,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开设赌场罪的罪犯确实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至于是否需要全额退还非法利益,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司法实践进行判断。 如果这些非法利益已经被用于支付犯罪成本或其他合法用途,那么很可能并不需要全额退还。 反之,如果这些非法利益尚未被使用,并且罪犯拥有足够的财产来支付民事赔偿,那么就有可能需要全额退还这些非法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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