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吸店长构罪否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凡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以变相形式吸纳公众资金,扰乱金融市场稳定的行为,便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若果举报人所述店主涉嫌的相关行为满足本罪刑法定的适格条件的话,如对社会进行违规集资活动或以隐秘手段变相吸取公众资金,从而使金融市场遭受干扰与破坏,那么店主无疑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但是,针对店主个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这一问题,仍需结合实际案件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其中包括店主的行为是否完全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其非法吸收的资金总额以及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等等。 倘若店主的行为确实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店主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将被处以罚金; 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将被处以罚金; 然而,如若涉案金额极为庞大抑或是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店主则可能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还将被处以罚金。 值得一提的是,若店主在接受司法机关提起公诉之前能够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和赔偿损失,从而有效降低损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那么他/她将有机会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