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无效的情况有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伪造的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1)立遗嘱人生前已处分了遗嘱涉及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2)遗嘱处分的他人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4、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扶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1)遗嘱中未留特留份而导致遗嘱部分无效。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5、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6、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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