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逃跑怎么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对于盗窃罪的定罪量刑,主要依据盗窃行为的性质恶劣程度、侵犯财产数额大小,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加重情节。
若盗窃行为达到“数额较大”、“多次实施盗窃”、“进入他人住宅实施盗窃”、“携带凶器进行盗窃”及“在公共场所扒窃”等条件,便有可能被认定为盗窃罪名成立,进而根据具体情形施以相应刑罚。 然而对于逃跑行为,倘若仅仅是为了逃脱盗窃罪所应负之法律责任才选择逃跑,那么这一行为通常不会独自构成新的犯罪,反而会视为盗窃罪行中的从重处罚因素加以考虑。 若逃离现场的行为引发其他重大后果,例如影响司法程序正常运行等等,依据实际状况则有可能考虑构成其他犯罪。 因而,对于涉及盗窃罪的逃跑行为,必须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分析判断。 若逃跑行为与盗窃罪本身并无直接关联性,亦或是未产生其他严重不良后果,一般情况下不会单独对其定罪。 但若逃跑行为是为了逃避盗窃罪的法律责任,那么这一行为就有可能被视为盗窃罪行的从重处罚因素加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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